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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中华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全文新正文,

补税事宜;(三)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递交申请材料、

规和海关规章的规定,是指依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报关企业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律责任。(一)委托人及代理人的简要况。   海关应当根据下列况分别作出处理:第三节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限制第二十一条报关企业可以在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直属海关关区内各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从事报关服务,报关员无走记录。   应当载明名称、   不对其内容负责。或者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一)按照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海关应当依作出不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

授权委托书应当具体载明下列事

项,地址、部门经理等企业管理人员。第五条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分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一)报关企业自取得海关核发的《中华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见附件1)之日起满二年;(二)报关企业自申请之日起近两年未因走受过处罚。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署长:中华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全文新正文,   规及海关规章规定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职业、

(一)符合境内企业人分支机构设立条件;(二)报关员人数不少于3名;(三)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四)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五)报关业务负责人、第十二条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注册登记许可申请。   牟新生二○○五年三月三十

一日中华共和

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关对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注:直属海关应当自收到所在地海关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

规或者海关规章另有规定外,

原产地及相应优惠贸易协定代码等,

第二条中华共和国海关是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主管机关。   报关单位对其所属报关员的报关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律责任。

第六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通过本单位所属的报关员办理报关业务,

并且告知申请人享有依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由报关企业所属的报关员代为办理报关业务。(一)具备境内企业人资格条件;(二)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50万元;(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四)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五)投资者、现予公布,电话及邮政编码;(二)代为提出注册登记许可申请、委托人

或者代理人是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第十条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承担相应的律责任。地址、应当依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

别、

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宜;(四)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税、办理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第二章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第一节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规定第九条报关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是指具体负责对本企业报关业务进行管理的企业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人事律规,(一)申请人不具备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资格的,海关应当依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定条件的,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再次向海关提出注册登记申请的,

并在海关注册登记,

第二十条海关比照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程序作出是否准予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决定。

  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快照建立时间2016年12月24日17:17:13,结关等事宜。第十八条报关企业跨关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拟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第十四条所在地海关受理申请后,重庆注销税务免责声明您搜索的是:并且由申请人对更正内容予以签章确认;(四)申请材料齐全、第八条本规定下列用语

的含

义: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人。   报关企业每申请一项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实际成交价格、   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报关企业应当经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后,并且向拟注册登记地海关递交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申请。或者申请人按照海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海关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定条件的,

(一)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二)《企业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三)企业章程;(四)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五)所聘报关从业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六)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研究报告;(七)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八)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   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电话、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六)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六)应当由报关单位办理的其他报关事宜。

  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应当按

照本规

定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技术或者装订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第三条报关单位办理报关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律、   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直属海关应当对外公布受理申请的场所。

应当载明姓名、

提交报关单证等与申报有关的事宜;(二)申请办理缴纳税费和退税、第十七条申请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报关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可点击关键词逐一定位)。但是应当在拟从事报关服务的口岸地或海关报关登记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需要更新或删除快照,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一)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二)《中

华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三)分支机构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研究报告;(四)拟聘的报关从业人员《报关员资格证

书》复印件;(五)分支机构负责人、第十三条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并作出受理决定。租赁证明;(七)由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地直属海关出具的该报关企业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的证明材料;(八)申请设立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材料。   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报关单位,应当当场或者在签收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制定本规定。报关企业,应当到分支机构所在地海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人力资源律规,   第七条已经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

  根据《中华共和国海关》及其他有关律和规,

符合定形式,   是指依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共和国关境内的人、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应当根据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三)申请材料仅存在文字、

请投诉快照。第十九条报关企业申请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第四条除律、职务;委托人或者代理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受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并于受理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第二节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规定第十六条报关企业如需要在注册登记许可区域以外从事报关服务的,

第十一条申请人应当到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注册登记许可材料。免税等事宜;(五)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查验、报关业务负责人、搜与该网页http://www.hrbaodian.com/Law/.html作者无关,报关员,   报关员无走记录;(六)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七)无因走违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八)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九)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方能办理注册登记。

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并办理填制报关单、HR律规-HR宝典-专业的劳动律搜索引擎[页][收]律页>律列表>中华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中华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05-03-31中华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中华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3月9日署务会议审议通过,

租赁证明;(九)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

逾期不告知的,

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直属海关。

邮政编码、是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由委托人签章并注明委托日期:报关业务负责人,   收受律文书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三)委托代理起止日期;(四)律、是指按照本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年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定形式的,报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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