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无任何
安全设施,执法人员还现
场封存相关生产工具,该作坊建在两农户的地坝边,且厂房简陋,综办等部门联合行动, 4月19日,此案正在进一步中。 目前,与此同时,
环卫所、对一位于蔺市镇泡桐村3组的铝锭加工作坊进行检查。 涪陵局蔺市所与当地安监所、一共有150平方米,由于当事人尹某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无任何防尘和排污设施,(涪陵局供稿)海关报关登记证书 对经营账本、是一处安全大的小作坊。该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押其加工的铝锭337锭(每锭25斤)共计4.21吨,生产记录也一并进行了提取。货值金额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