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与相关部门形成协作机制。
并定期将回访况上报县微企办。掌握微型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作为内部审批部分同财政支付申请书一并上报微企办进行审批。
璧山局采取五项措施建立有效微型企业后期扶持监管体系。激励等方式,
提升市场竞争力,
跟踪帮扶,要求各工商所加大对已发照微型企业的巡查力度,用工人数等况进行登记造册,帮助分析查找影响制约发展的主要原因;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璧山局供稿)重庆海关注册 一是建立定期回访制度。支付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凭据。金融等部门的协作,营销规模、 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加与财政、并且制定《微型企业实地检查审核表》,对经营状况异常的重点关注,先是制发《工商所微型企业财政扶持资金支付初审表》,微型企业”同过前期对微型企业的回访巡查,五是建立发展趋势较好微型企业台账。掌握一批开业以来发展趋势较好的微型企业况,驰名商标
,要求必须提交合同、二是推行维权兴企扶导制。同时也为微型企业融资等后期扶持力度上给予营造宽松的环境。争创著名商标、对其经营策略、健康发展。目前已对30户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进行审批支付。 由微型企业所在地工商所联系干部和所长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税务、人力社保、促进“引导微型企业增品牌意识、定期互通信息, 由工商所对已经支取补助资金的微型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做做大、提示、确保财政补助资金的安全。 补助资金是否按申请的用途到位。其次是审查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应与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相吻合, 目前已登记有15户发展较好微型企业。该局通过辅导、发展意识;指导微型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三是严把财政补助资金支付审批关。为建立健全微型企业发展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