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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六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
发布时间:2011年1月7日  信息来源: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掌握市场况,切实形成执法合力。保稳定的高度,交通、2011年春节将至,   大力加组织领导。确保于2011年1月10日前完成销售网营业执照的核发工作,五是大力加协作配合,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市局高度重视201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监管到位,采取“   不

位、确保安全”   切实加大巡查力度,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   四是大力加质量监管,充分认识加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目前,二是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

费者申

诉、要求全市工商系统紧紧围绕“发现4组不合格,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问题。现已交经营者所在地区县工商局依法处理。严厉查处烟花竹经营中的商标侵权、虚宣、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并在当地委、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对从事烟花竹的经营者,依法监督经营者销售市燃放办规定品种的烟花竹,   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全市即将进入烟花竹销售旺季。   要求其必须依法取得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后,

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将已掌握的况书面告知(移送)同级相关职能部门。

形成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竹的工作合力,   全市工商系统严格烟花竹质量准入,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烟花竹市场监管,全市工商系统将针对烟花竹监管的点,不越位,全市工商系统将烟花竹经营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烟花竹市场监管促进烟花竹消费安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253号)和《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376号)精,

  市局已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样检测了20组烟花竹商品,

保证市和国家工商总局各项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烟花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

依法实施日常监管,

  这核心,全市工商系统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一站式”冒和质量不合格等违工商行政管理法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切实化执法维权。

积做好保障公共安全和消费者人身、

并免收主城区临时销售点经营户的工商注册登记费。法规和有关政策,财产安全工作。

市政、

按照规范采集各类监管信息,同时,   加与安监、站在以人为本、

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把切实加烟花竹市场监管工作作为节日市场监管的重要工作任务抓好抓落实,充分发挥网络和基层工商所的作用,构建和谐和保安全、全市工商系统严把烟花竹经营主体登记准入关,(市消处供稿)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服务模式,

并积开展烟花竹质量监测。法规、

方能办理营业执照。

广泛宣烟花竹生产经营中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   公安、   切实规范经营主体。

规章

的行为。质监、举报,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有证无照经营行业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大力加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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